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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家电下乡”会议上的讲话
2009-05-10 02:49  文章来源:湖滨区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杨会通在全区“家电下乡”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 5月 6日)
同志们:
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涉及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好事。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做好这一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确保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刚才,商务局高局长和财政局王局长总结了去年以来家电下乡的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家电下乡的有关惠农政策,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很详细,也很全面。各乡、有关部门及销售网点,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此项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家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实施家电下乡工作是国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惠民工程。开展“家电下乡”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则能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家电下乡,能够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更快拉动起来。
二是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但是近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口受阻,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开展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三是有利于改善民生。开展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四是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按照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家电下乡在产品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五是有利于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家电下乡政策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有效扭转农村家电市场价格高、网络少、服务差的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商品简单转向农村甚至滞销商品推向农村的问题,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全面实施“家电下乡”,预计到2010年可以使我国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的水平,使城乡农电普及率的差距由现在将近20年缩小到10年;农村家电的流通体系也将更加健全和农善,可以形成覆盖全国农村地区的农电村级配送体系,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以乡镇为基础的销售和服务体系;基本上可以消化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手机等中低端产品的过剩产品,可以转移20%以上的出口能力,每年可以减少顺差100亿美元,平均每年可以新增消费1000亿元。同时,可以有效扭转农村家电市场价格高、网络少、服务差的状况,解决将城市商品简单转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推向农村的问题。可以说,实施“家电下乡”既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扶农、惠农举措,也是一个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符合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
我区自去年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总体上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家电下乡”宣传不够,部分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还不够了解,对补贴程序不明白,对产品质量存有怀疑,因为,有的产品因在功能上和城市农电有所区别,是专门为农村设计的,有人以为是库存的质量差的产品,产生误解;个别销售网点操作不规范;补贴发放进度较慢等。
二、把握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家电下乡各项工作
“家电下乡”是一项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实施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事关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一是补贴方式的创新,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采取直补农民消费的方式,在国际上尚属创新;二是管理模式的创新,改审批为招标,按照市场法则选择市场主体;三是管理手段的创新,运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实施补贴产品产销全程监控;四是合作方式的创新,财政、商务部门本着农民利益至上的原则,密切合作,发挥各自所长。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第一,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各有关单位要尽快落实分管领导挂帅的“家电下乡”组织机构,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都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备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乡镇财政所要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第二,商务部门要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搞好指导服务,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认真履行对企业销售服务活动的监管职能,推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第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要加强资金管理,搞好补贴申报受理和审查确认,保证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与商务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共同把近期要在销售网点实施的农民现场购买直接兑付工作做好。
第四,承办企业要唱好主角。搞好“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和销售服务网络建设,严格执行政策和规定,保证诚信经营,货源充沛,服务到位,并积极配合财政、商务部门搞好惠民政策宣传。
第五,要认真发挥监管职能。为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落实力度,把好事办好。商务局和财政局要建立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工商、税务、公安、宣传、质检等家电下乡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把家电下乡工作落到实处。
家电下乡工作涉及单位众多,政策性强,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企业是家电下乡的主角,是让农民得到实惠的载体,政府部门要加强引导,抓好协调,搞好监督;二是要处理好企业与企业的关系。各企业要在农民利益至上的旗帜下,讲互利共赢,在合法竞争中共同把蛋糕做大,不能搞恶意竞争;三是要处理好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家电下乡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开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促销活动,各中标企业及其网点不仅要讲责任,还要讲良心,要充满感情,要心系农民、情系农民。
三、加大宣传,强化服务,确保党的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实施“家电下乡”的关键是要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明白政策,相信政策,从而积极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为此,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广泛宣传。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家电下乡”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传播工具,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有关政策,充分展示政府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诚心和决心。各指定销售企业、门店要通过墙面广告、宣传车、标语、条幅等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通过宣传,要让群众“四知”,即:知家电下乡产品,知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标准,知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知家电下乡产品补贴申请领取办法。
二是强化服务。销售网点要覆盖全区所有乡,并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设立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张贴农民购买须知;在销售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有关工作人员要抓紧学习和运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产品售出后,要及时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不能因为信息系统不熟而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要认真做好售后服务,为群众提供安装调试、使用辅导、维修、讲解安全使用常识等服务,坚持按规定送货上门;要认真改选服务承诺,按规定做好退换货。
同志们,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是党的重托、农民朋友的期盼,更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各级、各部门和各承办企业、销售商一定要不辱使命,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关怀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为农村流通体系的健全完善,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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